“假貿易真融資”,國企一把手倒在貪腐“危險游戲”上
? 2016年11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廣東某省屬國企原董事長王某貪污受賄一案作出宣判,王某犯受賄罪、貪污罪,依法應予數(shù)罪并罰,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110萬元。追繳被告人王某違法所得人民幣997萬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 以權謀利,墮入腐敗深淵
? 2014年4月底,廣東省國資委召開省屬商貿企業(yè)轉型及業(yè)務模式創(chuàng)新工作會議,這次會議撬動了一些省屬商貿企業(yè)融資性貿易業(yè)務長期捂著的“蓋子”,其清理整改力度之大、行動之快,打亂了部分長期依靠融資性貿易業(yè)務謀取個人私利者的陣腳。王某正是其中之一。
? 王某清楚,這些年來,他從事的“融資性貿易”業(yè)務實際上是一種借國企信譽實力融資,為民企輸血供氧的“危險游戲”。當前,多數(shù)中小型民營企業(yè)因為資信不足、盲目發(fā)展,很難從銀行通過自償性的貿易融資解決流動性資金問題。其中一個途徑便是與大中型國企合作,借用國企的良好銀行信用,而民企自身控制上下游客戶,再以國企名義與客戶簽訂貿易合同,獲得源源不斷的資金支持,在完成銷售后再返還一定比例的中介費給承擔融資風險的國企。
? 這種合作其本質是以融資為目的,“貿易”僅僅是手段、甚至是幌子。由此,有些國企所開展的融資性貿易成了中小企業(yè)的“銀行”。一旦貿易業(yè)務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問題,引發(fā)資金鏈斷裂,最終就會導致國企蒙受資產資金風險,招致巨大資金損失。
? 王某心里明白,自己所在國企的融資貿易業(yè)務緊繃的資金鏈隨時可能斷裂,由此引發(fā)巨額資金風險黑洞,隨時可能吞噬自己,王某很清楚,“假貿易真融資”背后掩蓋的腐敗問題,一旦被連根拔起,自己將陷入萬劫不復的境地。為化解突如其來的“危機”,2014年4月30日,王某緊急召喚與其開展“融資貿易”的民營企業(yè)倉促碰頭謀劃對策……
? 這一情況立即引起了省國資委的高度警覺,隨即報告省政府。省政府同意采取緊急措施。根據(jù)省領導批示,省國資委紀委迅速組成調查組,對王某等人的有關問題進行初步核查,很快就查明了王某等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事實。
? 觸目驚心的斂財手段
? 經查明,王某等人的以權謀利的斂財手段主要有以下三種方式:
? 一、截取私分“回報款”
? 王某所在的國企與天津某公司的合作始于2010年底。具體合作模式是:以該國企名義向廣東某銀行申請授信,以天津某公司的焦碳等貨物作靜態(tài)質押,該國企向廣東某銀行交納30%的現(xiàn)款作保證金,由該銀行開具銀行承兌匯票給該國企,該國企再把承兌匯票給天津某公司。天津某公司代表承諾:每月按開出承兌匯票金額的1.1%向該國企支付回報。
? 但蹊蹺的是,雙方合作開展業(yè)務以后,王某所在的國企一直未獲得任何收益。原來,王某在謀劃合作之初,就暗中商定自己所在國企與天津某公司的收益按比例私下分配,同時開立私人賬戶將每一筆回報款打入后提現(xiàn)私分。從2011年至2013年初這幾年,王某等三人私分回報款達到1941萬元之巨,其中王某分得776.4萬元。
? 這三人還依樣畫瓢,按照4:3:3的比例再次瓜分了所在國企與臺山某關聯(lián)企業(yè)的融資業(yè)務收益,其中王某個人獨得現(xiàn)金120萬元。
? 二、融資款入股分紅
? 2009年下半年,在撮合下,廣西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毛某與王某所在國企開始了“假貿易真融資”業(yè)務,即表面上該國企是在給廣西某公司預付款或賒銷,實際上就是給對方資金。
? 毛某為了得到王某所在國企對自己公司的巨額資金支持,利誘王某:毛某先用融資款1000萬元為王某墊付了500萬元作股本金,再偽造王某以佛山市南海某公司名義入股,委托毛某經營的假象。王某雖不出面,但按每年240萬元的固定數(shù)額獲取收益,并商定該筆股本金從以后付給王某所在國企的融資收益中沖抵。
? 2010年該廣西公司投產后,第一筆股權收益240萬元,王某欣欣然將120萬元收入囊中。到2014年7月,國企反腐風聲漸緊,王某擔心事情敗露,才急忙收手,將該筆股權以原價轉讓給了毛某。
? 三、利用市場差價牟利
? 調查人員調閱有關財務資料發(fā)現(xiàn):在2008年至2013年的5年間,王某所在國企與肇慶某廠之間存在大量的資金往來,且該國企竟然多次向對方公司多支付采購款。
? 經省國資委紀委查明,王某所在國企與肇慶某廠在此段時間開展的大量業(yè)務均是采取國內信用證貿易業(yè)務,涉及單位多達四家,其目的還是通過該國企來進行融資。涉案人員利用商品差價牟利800多萬元,并分得其中400多萬元。剩下的400萬元,除每噸商品按10元回報象征性地給王某所在,總額不到100萬元外,其余的300多萬元則與王某一分了之。
? 王某所在國企在與肇慶某廠關聯(lián)企業(yè)開展少量融資借貸業(yè)務中,按照雙方商定比率收取固定收益,巨額資金長時間被無償占用。
? 警示:筑牢國企監(jiān)管“防火墻”
? 王某的案件雖是個案,但具有一定代表性,其暴露出部分省屬企業(yè)特別是二三級企業(yè)監(jiān)督管理嚴重缺位、貪腐行為明目張膽、為所欲為的嚴重問題。王某在他的“懺悔書”里寫道:“一把手權力很大,在日常經營管理中,事無巨細,決策權更多地掌握在自己手上,既無需請示上級公司批準,也無需進行認真的市場調研分析和論證,基本上是個人說了算,如入無人之境,想怎么玩就怎么玩?!边@無疑為假貿易套取資金、以權謀私提供了條件和空間。
? 在查辦案件的過程中,辦案人員發(fā)現(xiàn),不少省屬企業(yè)“一把手”對廉潔從業(yè)規(guī)定置若罔聞,在自己的“獨立王國”當起了“國王”。王某在擔任公司“一把手”之后追求奢侈享受。他自稱平日喜歡與人喝酒、打球。在他的辦公室,名貴煙酒、燕窩是常備用品,花費則一律從公司報銷。為了拉關系、建圈子,2006年起,每逢春節(jié)和中秋,他不僅親自給上級公司某些領導送紅包禮金,也坦然接受下屬的大量賄送。金錢成了王某與上下級維系利益關系的潤滑劑。
? 長期以來,一些國有企業(yè)領導人員片面強調企業(yè)的特殊性,不但沒有從嚴治企,反而干起了監(jiān)守自盜的勾當,利用職權謀取私利,利用掌握的資產資源為自己謀求更大的政治平臺,經濟上得利、政治上得勢。
? 中央多次強調,國有資產資源來之不易,是全國人民的共同財富。因此,必須加快推進公司股權結構、治理結構的深度改革,有效制衡過度集中的權力,迫使企業(yè)“一把手”的權力裝進制度的籠子,置于可控可監(jiān)督的陽光下。當前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形勢下,國有企業(yè)不但不是“例外”,甚至更要升級加碼!
(原創(chuàng):清風拍案 粵國資清風)